“是有些可惜。”閔寂修點點頭,“畢竟你最值四百萬,以後還有可能創造更大的價值。”
說罷,他話鋒一轉:“我是喜歡賺錢,但我也不缺錢,你死了也就死了。”
“這樣啊。”
口是心非。
養活幾萬人的軍隊,除吃喝拉撒之外,軍火武是花費最大的無底。
他說不缺錢,那是不缺小錢,不然他也不會在夜總會,坑哈迪斯幾百萬了。
時歡故作失,還嘖嘖兩聲:“我還以為是九哥沒救我才產生愧疚,讓我進車裏來吹空調。”
“再這麽多廢話,你就給我滾下去。”
行吧行吧,他說了算。
吹著車裏的空調讓時歡舒服一些,隻是高燒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嚴重。
也再沒有力和閔寂修耍皮子,閉著眼睛瞇了一會,又被閔寂修下車的聲音驚醒。
時歡看見外麵已經停工了,幾個人坐在各吃著餅幹喝著水,隻有瘋狗還彎腰在竹屋前,用手刨著斷裂的竹子。
看樣子,他們沒挖出什麽有用的東西。
閔寂修下車後點了煙,時歡也覺得車中的空調溫度過低,有渾發冷的趨勢,於是也跟著走下車。
“瘋狗,別挖了。”閔寂修站在涼的地方,他著煙,眼睛看向竹屋。
九魍下令,瘋狗立刻停手直起來,有些猶豫:“九哥,竹屋是不是再找人修建起來。”
“不了。”閔寂修低沉的聲音能聽得出他此時緒不高,“東西都沒有了,還要竹屋幹什麽。”
瘋狗沉默片刻:“那後天……”
這一次閔寂修沒有搭話,他默默地完煙,看著手底下的人吃東西,他自己並沒有什麽食。
“狗哥,你車裏的背包還有一些食,我昨晚吃了一點還有不,總比餅幹好吃。”時歡又看了一眼閔寂修,“足夠你和九哥填飽肚子。”
瘋狗聽後走到被大石砸壞的車前,拿出背包以及時歡用過的繪圖板。
來不及遞給閔寂修,他的手機響起來。
“九哥,出去的路通了,我們隨時可以回去。”他接完電話,又對閔寂修說道,“回去的路上我們可以開慢點,沿路找找有沒有被衝走的東西。”
閔寂修嗯了一聲沒再說什麽,待所有人都吃完,這才下令打道回府。
瘋狗被砸壞的車不能開了,閔寂修昨天開來三輛車,應該是有一輛車的人在查看通路的況,以至於了一輛車多了兩個人,時歡不得不繼續坐在閔寂修的車裏。
顯然,對於和時歡同車回去,閔寂修十分不滿,又不得不帶上一起走。
車安靜一片,是誰的手機鈴聲打破沉寂,很快傳來瘋狗的聲音:“怎麽了?”
“九哥,行蹤暴了,現在山上全是老爹的人,我們……”
瘋狗話還沒說完,車子突然急轉,巨大的慣讓時歡朝閔寂修上倒去。
就在時歡挨到閔寂修的瞬間,被大力推開,然後就是一連串子彈打在車子上的撞聲。
是槍戰!
“怎,怎麽了!”這可是實打實發生在邊,而絕非拍電影。
時歡不怕死,但怕自己死在莫名其妙的槍戰中,完全沒有價值。
“趴下!”閔寂修一聲大吼,嚇得時歡立刻趴在車座下。
還想著臭名昭著的九魍怎會突然在意的死活,就覺兩邊的車窗降下,同時槍聲就在耳邊炸響。
槍是閔寂修開的,原來是他嫌時歡礙事,才讓趴下。
車外全是槍聲,時歡的眼前就是閔寂修的小,才剛趴下,又被閔寂修拽起來提溜到車座上。
他彎下腰,從副駕駛座位下拿起一把槍口很的重型武,大聲喊道:“側麵!”
開車的人接到指示,又是一個急轉,時歡就重重地倒在閔寂修的大上。
“砰!”一聲巨響,接著就是炸聲。
時歡捂住耳朵,來不及恐慌,車的搖晃讓失去平衡,隻能一隻手拽著閔寂修的腳,一隻手死死抵在前排靠背,把整個後背都在他的腹部上。
“他媽的!”瘋狗罵了一聲,整個上半都探出車外,衝著後麵瘋狂追逐的車就是一個連發,“九哥,用不用再點人過來。”
“不用,拿幾把鳥槍就敢來殺我,哈迪斯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閔寂修說完,舉槍又是砰地一聲,“車往樹林裏開,你去吧,我要送哈迪斯一份大禮。”
這種況,時歡想不通閔寂修要讓他去哪,路才覺顛簸,副駕駛的車門突然被打開,一道人影就直接飛出去。
這個瘋狗還真是瘋,這樣的車速,沒摔死也被樹撞死了。
此時,閔寂修手中的重型槍炮又開了兩發,車子隨即調轉方向,兜個大圈往回開。
車外的槍聲明顯了,時歡聽見在距離稍遠的地方傳來幾聲槍響,閔寂修也換手槍開了幾發,然後車子竟緩緩地停下了。
沒事了。
時歡又仔細去聽,確定沒有槍聲再響起,這才鬆了一口氣。
“躺上癮了?”是閔寂修低沉玩味的聲音,“我的大舒服嗎?”
這才想起還躺在閔寂修的大上,忙起坐好:“對不起九哥,我剛才太害怕了。”
閔寂修冷哼一聲,打開車門下去。
時歡也跟著下車,在看到車時瞬間後怕。
車上全是彈孔已經被打篩子,後車窗的玻璃也被打碎了,隻因為槍戰太過激烈,並沒有注意到。
時歡被另一輛車的哀嚎吸引,車坐著四個人,副駕駛的人頭部中槍大約已經死了,其餘三人的上半不同程度有槍傷,發出痛苦的聲音。
瘋狗從一旁的草叢中跑出來,衝閔寂修豎起拇指:“九哥的槍法簡直神了,當然,我也不賴。”
“也不行。”閔寂修手口袋走到車前,拽得放,“還是死了一個。”
腥氣味很濃,時歡看見已經有從車流出。
瘋狗暴力地把所有人都拖出來,扯他們的傷口,頓時流河。
“九哥饒命,我們也是聽命辦事,我以後都聽九哥的,會拚死為九哥做事。”
其中一個肩部中槍的人不住地求饒,見閔寂修點點頭,他高興得甚至忘記上的傷,又磕頭道謝。
“我這人,最喜歡識時務的人。”
時歡心裏一沉,看閔寂修揚起的角,知道他肯定不會放過這些人。
多年前總人追著她身后喊“林奚,你可是我顧振的媳婦,不許你隨便看別人。” “林奚,你親親我好不好。” “林奚,你要不要跟我私奔?” 還有最后一句“林奚,你他媽夠狠!” ... 而七年后他卻苦笑著說“這七年反反復復,午夜夢回全是你。” 他愛而不得,恨而不得,反復糾葛卻還不放不下她。
都說A大金融係的沈晏眼高於頂,禁慾矜貴高不可攀,連校花獻殷勤都被無情拒絕。直到他把那個大一新生堵在角落,眼眸泛紅,嗓音暗啞:“你怎麼就不要我了?”眾人大跌眼鏡!*某日,黎書生病,整個人懨懨的。沈晏手忙腳亂端著白粥進來,見她冇精打采張嘴,一副要他喂的架勢。第一次進廚房的沈晏忍不住伸手去扯黎書的臉:“你還挺會折騰人。”黎書眼巴巴的看著他。沈晏:……他氣笑了。“行,老子伺候你。”沈晏一直知道,女人就是麻煩,可遇見黎書後,他知道麻煩上身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假斯文真敗類VS人間尤物黑蓮花,雙潔,甜寵,1V1,HE】應如願跟著媽媽進入薄家,成了最透明又最引人注意的應小姐。她沒有身份,上不得臺麵,是最物美價廉的聯姻工具。她太美貌,太弱勢,老老少少都如狼似虎地盯著她,用盡手段想占有她。為求自保,她主動招惹了群狼之首薄聿珩,喊了一夜的“聿哥”,天亮後以為錢貨兩訖,他能保她平安離開薄家。萬萬沒想到,男人夜夜進入她房間,拉開領帶捆住她:“妹妹,酬勞是日結。”
我懷疑我老公給我投藥,我的孩子不是我親生的,我家保姆是用來監視我的!這是一局死棋,唯有破釜沉舟,方能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