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丞下車的時候,剛好看見管家忠伯趕慢趕的往主屋跑。
他吩咐下人,把車裏的補品抬進去,然後大步進屋。
也許是他走的快,沈老夫人的一條還沒來得及拿到椅上,人就已經開始哼哼了。
“哎……我真是命苦啊,含辛茹苦把孫子拉扯大,結果臨走的時候,居然連孫媳婦長什麽樣都看不見……”
一旁的忠伯也跟著抹眼淚,“老夫人,您別這麽說,真要走,也是我走在您前麵,到了那邊,我都打點好了,你再來,隻可惜,看不見未來的夫人,我走的不安心。”
其他下人,臉上也是期期艾艾的神,不知道的還真以為沈老夫人得了什麽重病。
沈墨丞角一。
“,沒這個必要,醫生都說了,你各項指標都合格,沒有意外的話,活過100歲都有可能。”
老太太被拆穿,也不惱,騰一下從椅上竄起來,再看,沒了之前的病態,神矍鑠。
“不肖子孫,就你現在的態度,我就是活到二百歲,也見不到孫媳婦。”
他們沈家真是家門不幸。
兩個孫子,一個見了人就反,一個是人就喜歡,再這麽下去,什麽時候才能看見重孫子?
沈墨丞深知,這種話題一旦開啟就止不住了,於是從懷裏將結婚證拿了出來。
“,我已經結婚了。”
“我的命好苦……”
老太太正啜泣著抱怨,突然停了下來,“你說什麽?”
沈墨丞將結婚證拿到麵前。
老太太一把搶過來,手都有些抖了。
“你上次在電話裏說結婚是真的?不是騙我?這證是真的?”
沈墨丞無奈,“,結婚證在民政局是可以查到的,你可以隨時派人去查。”
老太太驚喜的打開證件,“是的嗎?”
沈墨丞:……
“,我不喜歡男人。”
再說,男的,能領證嗎?
“是的就好,是的就好。”老太太笑的臉上的褶子都像開了花。
忠伯立刻拿過花鏡,老太太戴上,仔細的看著照片上的孩。
“顧桃之……好名字。”
孩一看就是那種氣質很幹淨的,很喜歡。
“人呢?為什麽不直接把人帶回來?”
不想深究連朋友都沒有的孫子怎麽就突然結婚了,隻要真有這麽個人,即便是假結婚,也給他變真的。
沈墨丞沉了片刻,把協議那段去掉,其他的,原原本本的說了。
“總之,並不知道我的份。”
沈老夫人不讚同的皺皺眉,“墨丞啊,夫妻相貴在坦誠相待,你這樣,將來會後悔的。”
沈墨丞不以為意,“,你就不怕是為了我的錢才嫁給我的?再說,我又不是窮人裝有錢,真有一天知道真相,恐怕高興還來不及呢!”
有錢,怎麽都比沒錢好吧!
更何況,即便不算沈氏集團的票,他個人名下的資產,就遠遠已經不能用“有錢”兩個字來形容了。
那是一個正常人用十輩子也賺不來的數字。
“總之,若想見到人,就必須配合我。”
老夫人一掌拍在孫子的上,“臭小子,你敢威脅我?”
沈墨丞也不反駁,“認為是,那就是吧!”
祖孫倆又聊了幾句,老夫人就趕人走,“新婚燕爾的,趕快回去陪老婆。”
孫子離開後,老夫人歎了口氣,旁邊的忠伯以為擔心孫媳婦的人品和家境,開口道:
“要不,我去查查看?”
老夫人擺擺手,“你看墨丞這個態度,防備心這麽重,很明顯還沒有上那姑娘,所以該查的,他肯定早就查清楚了。”
“那您還在擔心什麽,大爺不是沒有分寸的人。”
老夫人回想著照片上的孩,“我看那姑娘,不像是嫌貧富的,將來有一天若知道了真相,我怕這臭小子,留不住人。”
如今隻是領了個證,婚禮也不能舉辦,老夫人心裏總是沒底。
好不容易得來的孫媳婦,可不能再跑了。
“吩咐下去,都嚴一點,大爺結婚這件事,任何人不準說出去,我自有打算。”
“是。”忠伯應承道。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沈墨丞仍舊定時上下班,推了很多沒必要的應酬,就為了回家吃顧桃之做的飯。
吃的人滿意,做的人也很開心。
對於顧桃之來說,至有理由心安理得的住在這裏。
每天碼字,收拾房間,做飯,很喜歡這樣簡單且寧靜的生活。
另一邊,等老夫人安排好了一切,沈墨丞才通知顧桃之,帶回家見。
顧桃之起了個大早,先是洗澡,然後麵,又翻了一圈櫃,卻發現沒一件滿意的。
沈墨丞就見忙裏忙外的不知道在折騰什麽,剛要問,就聽見關門聲。
[先婚後愛 寵妻 倆大佬婚後互演]被趕出家門後,小可憐真千金虞箏和霸總閃婚了。小嬌妻乖巧軟萌易推倒,大叔霸道多金體力好,把小丫頭寵壞了。某天,她看著傳說中頂級大佬的照片陷入沉思:“老公,這個人跟你長的一樣耶。”盛景霆心虛:“呃…純屬巧合。”後來,小丫頭徒手拆炸彈,大殺四方。眾人哭泣:“求你管管你老婆。”盛景霆:“我老婆很乖,肯定是你們欺負她。”轉頭卻將她抵在牆角:“騙我該怎麼罰?”
【先婚后愛+雙潔+有婚史有隱藏介意勿點~超級不完美人設文!非非戀愛腦文!】林亦依身穿到七十年代,系統,沒有,金手指,也沒有,頂替原主身份信息得到高額糧食債務+農場壞分子的女兒頭銜,為了遠離書中惡毒女配劇情,空有美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普通人要如何在這艱苦歲月里生存下去?弱唧林亦依:不好意思,種地?這輩子都不可能種地的!某個冤種男人:離婚?這輩子都不可能離婚的!口口聲聲說愛我就必須負責到底
黎霧三天前帶回家一隻銀漸層,但工作太忙只能將貓寄放寵物店。 好巧不巧,寵物店還有一隻總是託管的銀漸層。 於是——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貓放寵物店了,拿錯貓了。 ...... 第三次,對方忍無可忍,找到了黎霧家門口,並拽下了自己的口罩。 年輕的男人拉口罩的手袖口往下,露出一截清瘦的腕骨。 黎霧呆愣愣地看着他。 某乎求助:當我拿錯三次貓之後,發現這貓的主人是我喜歡的那個頂流——OoO 半月後跟帖:這貓好像很喜歡我,賴着不走了——O-O 再兩個月:它的主人也不走了——T-T 起初,黎霧以爲程清覺是冷漠厭世的高冷頂流。 後來才發現——她看別的男人時,他會撐着生病的身體,從後把下巴搭在她的肩膀處,用滾燙的體溫把她一起燙熱,啞啞聲線:“只許看着我。” 之後會再問“今晚還留下嗎?” 黎霧深深吸氣,對上他的目光,眨了眨眼,想到昨晚半夜被弄溼了大片的牀單。 後來她發現,他是一隻有病的粘人大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