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太突然,桑酒都來不及思考,只知道正當防衛,直到腥味蔓延,桑酒看著自己腥紅的手。
警察局里,桑酒坐在里面的時候,都還是懵的。
不知道是誰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很快就趕來。
李威風被送到了醫院,被帶進了警察局。
桑酒被嚇的不輕,子都在抖著,都不知道怎麼和警察代發生一切的,還沒反應過來。
一直到某個男人匆匆趕來,在看到桑酒煞白的臉,紅著眼眶,上還有跡的時候,他大步走過來,直接把桑酒抱在懷里,讓的頭埋在他的膛上。
沒事,別怕。
這幾個字在薄梟的嚨里滾了一圈,出口卻變了:“不是能耐嗎,去和別人吃飯嗎,怎麼,寧愿和李威風那樣的人吃飯,都不和我一起吃?”
桑酒出手,剛想抓住男人服的手頓住。
“我沒有……”
“沒有什麼?”
“沒和他一起吃飯,我是約了朋友,下車的時候才發現有人跟蹤。”
“跟我說沒用,去和警察說。”薄梟的手輕輕的拍了拍桑酒的背。
警察剛剛還說,桑酒狀態不好,沒辦法做筆錄。
“噢。”桑酒的眼里閃過一失落,看起來,薄梟似乎不在意發生過什麼。
桑酒做了筆錄,有點疑的看了看周圍:“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是誰報的警?”
桑酒以為是路人,但如果是路人的話,肯定是會跟著一起來做筆錄的,但是警察局并沒有這個人。
“是……是……”警察吞吞吐吐的。
直到旁邊的男人開口:“是我。”
桑酒看向薄梟,很快反應過來:“所以你一直在派人跟蹤我?”
那這個男人分明是知道自己不是和李威風吃飯,還故意那麼說。
“你想多了,我沒跟蹤你,只是安排了人跟著李威風而已,是李威風在跟著你。”
那邊的巷子里沒有監控,但是薄梟那邊有旁邊車輛的行車記錄儀,一切都是清清楚楚,桑酒這是正當防衛。
醫院那邊的鑒定,李威風傷的不算兇,桑酒就被薄梟給帶走了。
默默的跟在薄梟后,薄梟一言不發,只是那臉冷的可怕,不知道薄梟是不是生氣。
一直到了家,桑酒才說道:“今天謝謝你。”
“去洗澡。”男人隨意把外套掛在玄關的架上,然后修長的手指扯了扯領帶。
桑酒還以為男人是要做這種事,之前薄梟就說過,他只接口的謝,不接口頭謝。
如果什麼時候覺得謝謝他,那就付諸一點實際行。
“我不……”
桑酒話還沒說完,就聽到薄梟說:“不去洗,難道上還想留著那個男人的味道?”
桑酒確實沒有這麼想,而且李威風讓覺得很惡心,被李威風過,都覺得自己上像是沾惹上了病毒。
去浴室,洗了好幾遍,才穿好睡出來。
薄梟在落地窗旁邊,他的指間夾著一煙,嗓音沙啞的在打電話:“強未遂,就這麼告,讓他這輩子都別出來。”
似乎是聽到聲音,他轉頭,看向洗完澡的人:“嗯,掛了。”
桑酒站在那邊,很瘦小,那雙眼睛卻是異常的明亮,桑酒長得是好看的,要不然辦公室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說是狐貍。
“去睡吧,我還有工作。”薄梟掐了煙,他平時也很煙的,只有在心里煩躁的時候。
“你不那個嗎?”桑酒還以為薄梟帶自己回來,也是因為那種事。
畢竟自己在薄梟的眼里,可能就是一個泄的工。
“哪個?”薄梟知道桑酒的意思,故意反問道。
“沒什麼!”桑酒的頭都搖了撥浪鼓,肯定是不會主提醒薄梟的。
桑酒都不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像是出水芙蓉一樣,脖子上還帶著一點點紅,皮白,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威風掐出來的。
薄梟著眸子,已經大步的走到桑酒的面前:“你想哪個?”
“我什麼都沒想,你……唔……”
然而桑酒的話都還沒說完,就被薄梟吻住。
他一只手勾著桑酒的下,一只手攬著的腰,氣吁吁,最后薄梟在桑酒的脖子上咬了一下,蓋住了李威風留下的痕跡。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