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凱出生於一個農村家庭。
家裡兄妹六人,他排行第四。
自懂事起他就知道,家裡很窮。
不同於一般家庭的窮。
他們家可以說是整個東坪村最窮的。
或許是這種貧窮帶來的差異,他從小就是一個向老實的人。
上小學時,他就開始主要求幫助父母幹活,想幫家裡賺錢。
那時候的他,只是想讓家裡的日子能夠好過一些。
由於勤好學,楊新凱的學習績很好。
這讓父母很是欣,一度將全家人的希都寄托在他上。
隻他有朝一日能夠走出農村,有所出息。
也正因為這樣,家裡雖然沒有錢,但還是借了錢讓他念高中。
於是,他為了兄弟姐妹裡唯一一個可以上高中的孩子。
可家裡實在太窮,讀高中的時候經常沒有足夠的生活費。
在別的同學都去食堂吃飯時,他只能著肚子喝水充。
時間久了,楊新凱的心裡發生了變化。
學習績好又能怎樣?還不是連飯都吃不飽。
可別人卻能食無憂。
他越是這樣想,就越是心理不平衡。
高三那年,楊新凱因為錢的問題,跟父親吵了一架。
他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這一走,便再也沒有回去過。
十幾歲的年紀,在外居無定所的漂泊。
他在很多地方都乾過活。
在工地搬過磚,也學過些手藝。
可這些工作賺錢都太了,甚至遇到有的黑心老闆還不給足錢。
這本就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楊新凱意識到這樣不行,便找到一家飯店打雜。
誰知等到發薪水那天,老闆又拖欠工資。
他憤怒不已,悄悄了廚房裡的鐵鍋出去賣了。
拿著賣鍋得來的錢,他頓時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賺錢,還不如東西賣來得快。
從這以後,他開始經常竊。
二十四歲那年,楊新凱喜歡上了一個姑娘。
那姑娘對他也頗有好,兩人慢慢就了人關係。
可惜好景不長,楊新凱因為竊被抓獄。
這姑娘雖然上說會等他出獄,但真正等楊新凱出來的時候,卻已經跟別人結了婚。
楊新凱頓時覺得自己被耍了,那人本就是想看他的笑話而已。
在出獄後,他找了一家鎖匠店打工,要是沒錢了就靠著手藝去。
就這樣過了兩年,楊新凱覺得日子越發沒意思,想要找點刺激。
一天晚上,他看到了一個獨自夜行的人。
正好地偏僻,於是起了歹意。
沒想到不但沒得逞,還被對方告上了法庭。
法院宣判他QJ未遂,判了五年。
這已經是楊新凱第二次獄。
五年裡,他表現得還算老實。
所以服刑四年多就被放了出來。
再次出獄,楊新凱開始重新找工作,卻都以失敗告終。
於是他徹底變了靠室盜竊為生的慣。
由於被抓了兩次,他變得更加謹慎。
每次都會選擇合適室的人家,提前踩點一周左右,並且還會設計好逃跑路線。
長期在這樣的生活下,他覺自己活得就像是一只見不得的老鼠。
每當看到別人鮮亮麗的走在大街上時,他就更加憤恨不平。
他也想過改變,為此還重新去找了工地搬磚。
可終究還是填補不了他心中的極度不滿。
直到在昭和小區竊的那個晚上,徹底發。
你看這生活,有時操蛋有時贏。 我愿這愛情,沒有暴雪只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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