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徐朝宗早就忘記這件小事了,隨著盛韜在寢室里念叨,久違地,他在過往十八年的記憶中拉拉,終于想起來那時候孟聽雨總是分的歌單,那是最喜歡的一個歌手,那一年,這位歌手來了燕市育館開演唱會,很期待也很想去,他也就答應了,兩個人還冒著寒風排了好久的隊終于撿了兩張看臺票。
開心得不得了,拿著兩張票嘰嘰喳喳的。
他貧瘠的青春歲月中,本就沒有時間門去喜歡什麼歌手,但看這樣高興,他也到愉悅。
那時候總是很容易滿足。
一場就看不清舞臺上的歌手的演唱會,也能振很長時間門。每天兩人聊天時,都很有儀式地歡呼“耶,離我們第一次一起看演唱會又近了一天”,好像對“第一次”很有執念,第一次過生日,第一次看電影,第一次牽手親吻。
但……那場演唱會最后他也沒去。那天他們都快到育館了,在地鐵上他接到了別人的電話,原來是他開發的系統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他盡快解決,否則尾款也會拖延。接到電話后,他哪里還有心思看什麼演唱會,只想快點到公司解決問題,特別失落,卻還是強歡笑讓他離開,可以一個人去看那場演唱會。
他必須得承認,那時候他松了一口氣。
孟聽雨后來有句話說得沒錯,他像是上的發條,一刻不停,他不想因為任何的事影響到他的計劃。那天他去了公司,加班到凌晨才解決,后來他也忘記問演唱會好不好看。
盛韜還在給殷明傳授經驗,“跟朋友出去當然要計劃好一切啊。難道什麼事都要去想嗎?那就太不合格了。而且聽雨說了,以后也會陪我去看球賽!”
他喜歡看球賽,那次跟孟聽雨提起世界杯期間門熬大夜的種種,說,以后有機會也陪他看球賽。是想想以后跟要經歷的種種,他就欣喜雀躍。
徐朝宗很討厭盛韜。
在知道盛韜跟孟聽雨的關系之后,他一度看這人哪哪不順眼。
可現在,他也不知道自己該抱有什麼樣的心,大概是很無力吧,因為他必須得承認盛韜談比他更用心。
好了,這輩子的孟聽雨也不用憾了,選擇的是一個絕對不會讓獨自去看演唱會的男朋友,這樣也很好了,至于跟盛韜以后是否會分手,跟他這個路人已經沒什麼關系。
殷明不甚在意地笑,“要是我能追到院花這種級別的,我也能為二十四孝好男友。”
徐朝宗蹙眉。
他跟殷明關系一直一般。后來幾個室友里,他也只跟王遠博為了好友。
盛韜瞥了殷明一眼,語氣也不怎麼好,“拿我朋友說事,而且就你這想法,還是別談了。”
難道長得沒那麼好看就不用珍惜了?
抱著這樣的想法,還是別禍害人了。
殷明也不反駁,了個懶腰,“行行行,知道了,對了,你之前不是還搶到兩張看臺票了麼?”
盛韜嗯了聲,一邊打字一邊回,“喜歡那個歌手,那我肯定不能真的買看臺票,連舞臺都看不清楚,有什麼意思?我托人買到了場票,位置還不錯。”
殷明咂舌,“那很貴吧?”
“還好。”
盛韜對此并不在意。他希能給孟聽雨很好的回憶。再說了,這可是他跟孟聽雨第一次一起看演唱會,當然要盡他所能給最好的。
“韜哥有錢。”殷明奉承了幾句又道,“那你那兩張看臺票呢?賣了?”
“沒。”盛韜搖頭,“我都忘記這一茬了。”
排隊托人買到場票后,他也就忘記了還買了看臺票這件事。
“你趕趁著演唱會還沒開始,在網上發布一下,說不定能馬上賣出去,能給你空了的錢包回回。”
盛韜敷衍著點頭。
就沒聽殷明說什麼,他心思都在電腦消息上。
他在猶豫,那天很冷,聽說會很堵,都說提前去最好,可去了的話那不是白白等著,他要不要在附近開一間門房休息?
突如其來的,一道冷淡的男聲傳來——
“你那兩張票,可以賣給我嗎?”
盛韜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側過頭看去,說話的人還真是徐朝宗。
殷明也很詫異,“徐朝宗,你看演唱會??”
徐朝宗幾不可察地點了下頭。
最近一切發展順利,前世系統的錯誤這輩子不會再出現,他也有了足夠的時間門。
也許他該去看看。盡管這樣沒有半點意義,可他還是想去看看曾經心心念念的那一場演唱會。
在發現自己再也見不到那個孟聽雨后,他茫然了很久。他只是想要找尋過去的一點痕跡,可能過不了多久,他就會徹底放下前世的種種,他早就開始了新的人生不是嗎?
他也沒想過再去破壞盛韜跟現在的孟聽雨。
這兩人以后是分是合,跟他沒有半點關系。反正盛韜不久后就會出國,等那個時候,孟聽雨這個名字也不會頻繁地出現在他耳邊,時間門長了——也就好了。
盛韜問:“你要幾張?”
“兩張。”徐朝宗短暫的沉默后,回道。
就兩張吧。
他就當做那個跟他在一起十八年的孟聽雨也在。
這下盛韜也很好奇,沒再去看電腦消息,笑著問道:“跟朋友一起看嗎?”
之前他也焦灼了很久,徐朝宗看聽雨的眼神太危險,他不喜歡。
那幾天他總擔心徐朝宗會做點什麼,可這段時間門來看,徐朝宗還是跟以往一樣,沒有別的心思。
再想到他之前帶回來的大包,里面幾乎都是孩子的東西,那雙拖鞋他到現在都印象深刻。
徐朝宗沒回答,但盛韜跟殷明都當他是默認了。
有時候沒有否認就是承認。
盛韜在屜里翻找了好一會兒,才找到了那兩張看臺票,大方地遞給了徐朝宗。
徐朝宗垂眸,問他,“一共多錢。”
“算了,不用。”盛韜擺了擺手,滿不在乎,“那麼見外做什麼,也沒多錢。”
在用錢方面,盛韜一向都很舍得也大方。
雖然跟徐朝宗的關系一般,可畢竟是室友,他也沒想真的要錢。
再說了,這也沒多錢。
他不得徐朝宗順利,這樣他也能一個競爭對手——他總是很有危機,聽雨已經在笑話他了,說又不是天仙人人都惦記。可他就是覺得,徐朝宗至曾經惦記過。
徐朝宗只瞥了眼票價,四舍五多給幾十塊湊了個整,將現金放在盛韜書桌上。
盛韜愣住,隨即笑道,“算了,要不這樣,那天有空一起吃個飯吧,我請客,你帶你的朋友,我帶聽雨,四個人也熱鬧一點。你朋友也喜歡這個歌手吧?那肯定跟聽雨很有共同語言,說不定以后還會有這樣的四人約會。”
盛韜很喜歡孟聽雨。
一旁的柜側還著孟聽雨的照片。
書桌上還著孟聽雨的課表。這段他很投也很上心。
徐朝宗的視線掠過孟聽雨的照片,面容越發冷峻,“不用,跟你們也不。”
盛韜:“……”
旁觀者殷明都震驚了。他們宿舍關系一般雖然是事實,可誰也不會這樣直白地說出來。
不過徐朝宗會不會太……剛從盛韜的手里買了票,轉又說他們不。
殷明悄悄地在心里贊了一句,牛!
他要是有徐朝宗一半的拽勁,以后誰都別想為難他。
徐朝宗拿了票又離開了寢室,盛韜還沒回過神來,大概是頭一次遇到這樣不客氣的人,等反應過來后也惱怒,問一旁一直是背景板的王遠博,“他今天吃了炸/藥?什麼人啊。”
盛韜從小到大生活的環境都很溫和且友好。
別看他是氣方剛的年,材又拔,可至今為止,他很跟人發生沖突,更沒跟誰打架過。
最嚴重的一次也不過是被人誤會他跟對方的朋友有什麼關系,但那時候他很無奈,對方跟被激怒的一樣,他很不解,別說他跟那個生本就沒什麼,就算真的有,那也不必毫無形象到要手打人吧?拳頭跟暴力能解決什麼問題嗎?
所以,徐朝宗可以列為他生活中遇到的奇葩了。
王遠博笑而不語。
有句話徐朝宗還是說對了,他們本就不。但他也只是看戲,不想多事去挑明什麼。
反正跟他也沒什麼關系,又不是他的朋友被室友盯上。
殷明探出頭打圓場,“徐朝宗什麼子你又不是不知道,韜哥,你也諒解一下,他不是談了麼,中的人或多或都有點病的。”
徐朝宗是這樣。
他覺得盛韜也沒好到哪里去,也有病。
真可怕。
盛韜一聽這話也沒那麼惱火了。只有王遠博又神叨叨地搖頭晃腦,徐朝宗談了嗎?那肯定是沒談的。認識一年多,可沒見徐朝宗特別關注過哪個生——孟聽雨除外。
王遠博想,如果盛韜見過徐朝宗那天煙的神,盛韜應該就不會這樣樂觀了吧?
真正中的人是盛韜這樣。
怎麼也藏不住,天都跟中了大獎一樣,就算不像盛韜這樣天兩頭在寢室快樂到發癲,至全上下都會散發著快樂的氣息。
徐朝宗麼……
王遠博搖了下頭,徐朝宗現在頗有點晴不定、喜怒無常的跡象,看起來更像是失的人,還是被甩的那個。
父母為了利益,逼她嫁給一個有家暴傾向的老頭,紀寧煙一氣之下,花錢買了個男人跟自己閃婚。婚後,才發現她買來的老公大有來頭。“老公,你的名字,跟首富家的二公子一模一樣,好巧啊。”“不巧,那首富正是你公公,下次見到記得叫一聲爸。”“老公,我今天去體檢,醫生竟然說我懷孕了,真搞笑,我連男人的手都冇摸過,怎麼可能懷孕?”“我不是男人?”紀寧煙理所當然地點頭,“你是啊,但是你喜歡的也是男人……”話音未落,嘴巴被人狠狠封住,“誰跟你說我喜歡男人?欠教訓!”
一紙契約,她淪落代孕工具,生產后當天,便被扔在雨夜里自生自滅。奄奄一息時,林念初握緊拳頭,發誓今后獨立自強,努力賺錢,不再任人欺辱。可是為什麼,那個冷漠男人又纏上了她,還百般寵愛?直到某天……“先生,請你自重!”“你是我兩個孩子的媽,還自重什麼?”男人將她步步緊逼至墻角,并掏出一枚鉆石戒指,深情款款地半跪下來。“寶貝,跟我回家,好嗎?” 男主是謝以深女主是林念初的小說《億萬首席,萌寶來啦》又名《萌寶來襲:媽咪是男神》。
婚前,他滾燙的脣印在她漂亮的鎖骨上。“小東西,既然你口口聲聲不承認爲我生過孩子,那不妨再爲我生一個。”婚後,“老婆,我要……”“要什麼?”“要你愛我。”宮御霸道撲向魏小純。這個外人眼中冷酷倨傲,鐵腕狠絕的男人,只有在每個夜晚屬於她,對她進行各種蹂躪。他威名赫赫的大總裁,冷酷無情,不近女色,卻唯獨對她束手無策,
【先婚后愛+高甜強寵+救贖+禁欲佛子VS嬌軟白兔】司沐妍是身嬌體軟的病美人,被父母厭惡,被假千金暗害。遇見霍肆,是她的救贖。多年前寺廟雪中一遇,她入了他的眼,在無欲無求的佛子心中種下情根。只一眼,便將她偷偷藏在心尖。再次遇見她求他相救,他毫不猶豫地抱起。司沐妍被逼婚,走投無路時她想到清風朗月般的他,鼓起勇氣:“先生,你可以和我結婚嗎?”于是,清心寡欲的霍氏集團總裁有了心尖寵,日常親親抱抱。名媛千金想撩他卻被無視,挽尊地說道:“佛子高不可攀。”霍肆冷漠:“可攀的不是你。”臥室內,司沐妍小心翼翼地想溜走,卻被抓住手腕。“寶貝,去哪?”司沐妍揉揉腰,眼中飽含水霧,可憐兮兮地說道:“肆哥哥,我腰疼。”“我揉揉。”霍肆暗啞的嗓音充滿磁性。看著那手掌,司沐妍默默嘆氣:腰啊,真沒了。霍肆本來打算一生不入愛河,但要入了,必定嗜她如命,失之必死。
景秋嫻為了愛情,婚后的三年時間里,她低調的伺候著顧司帆,做一個任勞任怨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乖妻,卻不料他的白月光一朝回歸,讓她立即拎包走人。離婚后的景秋嫻不裝了!“這可是S市首富景家最小的千金啊!真是貌美如花!”“豈止,傳言還是全球知名設計師,天才畫家。”“兩個哥哥把她寵上天,大哥是娛樂圈的半邊天,二哥是神醫,這一家子可都是有能力的。”顧司帆聽著其他人的議論,看著景秋嫻周圍,圍繞著的各路英年才俊,顧司帆臉黑成了鍋貼,攔截住景秋嫻的去路。“我后悔了,我們復婚!”景秋嫻挑了挑眉:“先生,你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