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吧。”方嵐從腰間出半個饅頭遞給林初一,“吃點墊墊,娘一會兒就做飯。”
林初一抿抿,手將饅頭推了回去,“娘吃。”
“娘不!”
“初一也不,”林初一示意方玉嵐將耳朵過來,極小聲道,“四叔給我帶包子了,包子!”
方玉嵐眉眼染上意,“好!”
林初一這才有空去看林大郎,剛剛那聲哥可不是白的。
林澤卻先一步從兜里出兩個野果,賣弄的般的說,“姐,給你果子,我們摘了好多!”
林大郎也出了一把野葡萄,“等會一起給你洗,咱們都吃過了。”
“我還撿了苞米回來,等一會兒喂了,給你烤著吃!”林翠兒特意慢了兩步,背著背簍,牽著林初一的另一只手,假裝看不到正在挨揍的親爹。
到底是劉氏看不下去了,這麼多年雖然也恨的慌,可再怎麼說那也是當家的,孩子的爹。
再說,打壞了還得抓藥,家里哪有那個銀子。
“娘,您累了一天了,別打了,回去歇歇吧,喝點水。”
馬老太打累了,呼哧帶地又罵了幾句,這下連劉氏都給帶上了。
林永茂也不敢再躲,怕摔著老太太,打了半天,他那副耷拉著腦袋跪在地上的慫樣非但沒讓馬老太解氣,反而更鬧心了。
“給老娘滾,別杵在這讓我看了心煩,不是有錢給人家嗎?今晚你就甭吃飯了,滾去大房那里吃吧。”
林永茂哪敢,老太太正在氣頭上,他這會若是敢去大伯那邊,回來就鐵定會被打斷。
但他不去,耐不住周氏占了便宜會來嘚瑟啊。
飯剛做了一半,周氏就帶著大孫林月蘭來了。
“哎喲,永茂啊,你怎的跪這了?瞧這一的傷喲!哪個不知足的,這麼孝順的孩子也下的去手喲?”
林永新原本在院中教三個侄子識字,聞言果斷帶著人進屋,心中不嘆,有些人啊,得了便宜,偏偏還得惹事。
林初一一把拉住正要去給喂食的林翠兒,喂個的,都喂過了,稀釋過的靈泉水喂的,它們這會兒應該是吃不慣糙米了。
“初一啊,姐要去喂。”可不想留在這兒看爹的熱鬧,沒得挨把氣撒到的上。
林初一扭頭看一眼,想想還得立傻子的人設,便松了手。
唉,我就是想讓你看看的戰斗力,學個一招半式的,以后子也不會那樣。
林翠兒走后,林初一自個兒蹲在了墻角,邊還蹲著一狼一狗,黃的閉眸假寐,黑的眼神熠熠生輝,狼臉上看熱鬧的興勁兒,都不下去。
就見馬老太從廚房鉆了出來,手里還拿著個舀水的葫蘆瓢,一見來人,立馬拉下了臉,林初一目測,最起碼得有四十四碼。
“你來干什麼?我這不歡迎你給我趕走。”
周氏要比馬氏大上兩歲,馬氏五十五不到,長臉,雖然臉上皺紋橫生,但比起周氏那真是年輕了太多了。
周氏比馬老太高半個頭,也許是生活所迫,腰已經有些腰了,方字臉上一雙吊梢眉,細長眼。
就像長蟲腦袋被砸方了一樣,也不知道周氏年輕時是怎麼被人看上的。
“馬慧娟,”周氏一叉腰,大嗓門嚷嚷道,“我再怎麼說也是你大嫂,長嫂為母,你就是這樣同我說話的?”
馬老太冷笑一聲,“放你娘的屁,還長嫂為母,我老娘早沒了,你要是想,你倒是陪去啊,逢年過節,我也好給你燒點孝敬。”
“你——好啊馬慧娟,你個老虔婆,你敢咒我死?活該你兒子不孝順,我要是他,我早分出去了。”
“哼,你還比我大兩歲呢,我是老虔婆,你該是個啥?”
六歲的林家寶突然從里屋冒出了個腦袋,大聲道,“我知道,我知道,老妖婆!”
林永新一把將人給拽進去,關死了門,他今天果然是不該回來。
林初一默默給小孩豎了個大拇指,慧眼如炬。
馬老太噗嗤一下就樂了,出一口牙。
眼看自家臉憋的通紅,林月蘭上前一步,用帕子捂了捂,狀似輕笑了一聲,“寶子弟弟今年六歲了吧,我家大壯前年兒就啟蒙了,如今才五多歲,先生就經常夸他有教養呢!”
這就是說林家寶沒教養唄。
林初一瞥了眼被大伯娘死死按住的三嬸,用稚的聲音緩慢的問,“大壯不是送走了嗎?送到鎮上衙門看門去了。”
周氏有個兒,嫁到了鎮上,姑爺是衙門當差的,之前說到大房那只從衙門退下來的狗,就是他給領回來的。
后來生了崽后又送了兩只回衙門,衙門給起了名字大壯,小壯。
人也不知道林家有個孩子林大壯,平時也是大壯大壯的。
這事在村子里鬧了好一陣笑話,實在是周氏太會嘚瑟了,恨不得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們家跟鎮上衙門有關系。
這也是馬老太不想跟他們明著撕破臉的原因。
實際上,兩家距離撕破臉,也就差個手的距離。
林月蘭瞪了林初一一眼,這話若是旁人說的,非得上去抓花那人的臉,可林初一是傻子,跟一個傻子計較,沒得讓人笑話。
用帕子捂了捂鼻子,嫌棄的罵了聲,“小傻子。”
話音剛落,一盆帶著溫度的刷鍋水從廚房里潑了出來,不偏不倚,全潑在林月蘭半新不舊的上。
“啊——”一聲尖,顧不上臉,林月蘭蹦跳著用手去上的水漬,這可是最喜歡的一件服。
可惜的太徹底,這麼一抹,玲瓏有致的型瞬間就呈現在眾人眼前,。
周氏反應過來,連忙護住自家大孫,眼睛跟刀子似的朝廚房門看去,“哪個殺千刀的,不要臉的小娼婦,心腸怎的這麼黑,連自家侄都下的去手。”
陳氏一把拉開拎著水盆眼神清冷的方嵐,叉腰就罵,“我呸,還自家侄?有說自家弟弟沒教養的姐姐?有罵自家妹妹是傻子的姐姐?我今兒可算是開了眼了,哎我就好奇了,這個時間各家各戶的都在廚房忙活,你們是干啥來了?是認親來了?還是閑得慌找罵來了?”
X市首富江妄有個奇怪的嗜好——養錦鯉。傳說江妄運氣不好,生來就自帶煞氣,需要養些錦鯉中和,方能安安穩穩地活下去。傳說他家別墅後院有片魚塘,裡麵養著紅的黃的黑的等各式錦鯉,他養的錦鯉,連起來可繞自家公司兩圈。還有傳說……一夜之間,江總裁家裡的錦鯉就消失了!別墅後院內,男人麵色陰沉地看著地上一堆未燃盡的火焰,咬牙切齒地道:「吐出來。」「唔唔唔……」「你給我吐出來!」「咕嚕,嗝~」女孩嚥下最後一口魚肉,滿意地打了個飽嗝。「沈今初!」江妄一把將她拎了起來,「我不是說過,不許你再吃錦鯉了嗎?!」「可是很好吃啊,」女孩睜著雙圓溜溜的大眼睛看他,「養魚不就是為了吃嗎?」男人陰著臉準備把人關起來,卻收到了一連串的訊息——「江總,您投資的那片地要拆遷了!」「江總!大喜事!前天掉進江裡的那批貨找回來了!」「江總江總!跟咱們競標的公司老闆被老婆打得住了院,沒法參與競標啦!」江妄看了眼自己手上拎著的小姑娘,默默對秘書道:「去,再訂三百條錦鯉,越肥美越好!」【古穿今全能吃貨軟萌小錦鯉x口是心非壞心眼毒舌龜毛的首富大佬】
黎昭死後,穿成了書中開篇即死的真千金。而身為假千金的女主卻冒名頂替真千金的身份功勞愛情事業雙豐收?係統告訴黎昭,想要活命,那就努力接近小說中的反派boss楚珩,她和楚珩之間的距離越近,她的生命就越長。黎昭照做了。-原書中,楚家三爺楚珩是個坐輪椅的殘疾大反派,性格冷血殘暴,十八歲出現在楚家,僅用五年時間就將楚家從父輩手中奪了過來。黎昭接近他時,他還隻是個流落在外、四處打工、還時常被人欺負的小可憐兒。年少的楚珩以為,他這一生恐怕也就這樣了,直到那個笑得一臉甜蜜的少女跑到他麵前,不僅對他好,還經常……偷偷地親他。隻對男主好的病弱女主V癡戀女主的偏執狂男主。